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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关于网购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你知道多少?
作者:龙慧珠 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21日

网购是如今年轻一代必不可少的购物方式,其快捷与实惠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便利。但是,随着网购模式的不断发展,也显露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与弊端。那么,关于网购,消费者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有哪些呢?

1 如何定义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未直接明确消费者的定义,但根据其第二条之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界定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消费者? 
        根据以往裁定的案例,法院并不会因“职业打假人”身份而判断其是否消费者,而是根据其消费的目的,若其主观目的是“生活消费需要”,则“职业打假人”也可以定义为消费者,否则将不能定义为消费者。

2 《电商法》有何值得关注?
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其有以下两个亮点:
(1) 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2) “刷好评”行为将被禁止。 
        “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网购中,部分卖家在评论上做起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这样的举动将被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 网购中遇到欺诈怎么办?
遇到欺诈时,一方面,我们可以与店家沟通,向淘宝客服投诉;
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举起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罚力度有所提高,我们可以对欺诈的商家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 

消费者除了可以主张退还货款以及要求三倍赔偿外,还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并没有规定,但若有确切证据,消费者亦可以提出主张交通费、误工费等此类诉讼请求。

结语 
        如今网络交易平台以其产品种类丰富、交易快捷、自主性强等特点迅速占领了消费市场的大量份额。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消费者也更愿意在网络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但随之而来的就是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和权益受损后的维权问题。掌握以上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助于保障在网购中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来源:广东法匠律师事务所.刘颖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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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慧珠律师
电话:1370227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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