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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切身利益一定要了解:社保中的养老保险
作者:龙慧珠 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养老保险关乎到我们切身的利益,必须要了解。下面小编就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略谈下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
   1、公务员按照国务院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2、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最常见)是用人单位+职工本人共同缴纳;
   3、其他由个人缴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养老保险金的组成 #
   养老保险金额度=社会统筹账户额度+个人账户的额度。当然整个养老保险基金除包含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外,里面还有政府补贴等组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说到这里,大家基本已经明白养老保险金的构成,大家也可能看到“个人账户”就会想个人的账户肯定可以随时提取和操作,其实不然。
   # 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的限制及福利 #
   个人账户的额度是养老用的因此不能提前支取,但是有利息,个人死亡后也可以继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后按月领取,当然也可以不继续缴费而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条链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出现
   因病或因工死亡、致残的保障问题 #
   养老保险除了保障退休后的生活外,还有其他额外保障,例如: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退休就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制度(含养老保险),是关乎每个中国公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国家不断地在社会保险制度上进行改革、创新,我们相信在不远的未来,社会保险各项机制会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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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慧珠律师
电话:1370227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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